很多人在收到CRA(加拿大税局)来信的时候,第一反应都是:“为什么会查到我?”尤其很多信件上写着“Regular Review”,不少人就会觉得,这只是随机抽查一下,应该问题不大。但实际上,现在CRA的查税很多时候并不是随机的。CRA本身有一整套风险识别系统,会根据你的收入、资产、交易记录以及报税结构,去判断哪些人属于高风险对象。
而这几年,我们接触最多、也最容易被忽略的高风险问题,主要集中在个人税的三个方向。第一个是海外资产申报,第二个是大量T5008带来的频繁交易风险,第三个则是长期亏损的个体户问题。很多人平时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,但真正收到CRA来信的时候,往往已经进入了税局的重点观察范围。
首先,第一个越来越被CRA重点关注的方向,就是海外资产申报。很多人一直有一个误区,觉得钱已经转到加拿大了,或者资产在海外,CRA未必查得到。但实际上,现在CRA对于海外资产、海外账户以及跨境资金流向的审核力度,已经远远超过很多人的想象。
根据加拿大税务规定,只要你在一年中的任何时点,海外特定资产(Specified Foreign Property)的总成本超过10万加币,就可能需要申报T1135。海外资产的申报和海外汇款,息息相关。很多人以为只有加拿大境外的房子、境外的股票基金、境外的银行账户才算海外资产,但实际上,很多美国券商账户、美股、美国ETF等,同样也可能属于申报范围。

这几年我们经常遇到一种情况:客户的钱已经在加拿大了,但后来用这些资金投资美国市场,比如买美股、ETF或者海外投资账户,却完全没有做海外资产申报。很多人并不是故意隐瞒,而是真的不知道这些资产也需要申报。但问题在于,一旦漏报,后续处理往往会非常麻烦。
因为T1135的问题,并不只是“补报”那么简单。补报方式如果处理不当,罚款可能会非常高。我们今年就遇到一个咨询,客户漏报了两年的海外资产,后来请他的会计直接用普通方式补报,结果CRA直接开出了六千多加币的罚款,而且后续几乎没有减免空间。
第二类越来越容易被CRA关注的问题,就是大量T5008税表。很多客户到了报税季,会发现自己有几百页的T5008。其实这已经说明了一件事情:你的交易频率非常高,而这种高频交易,本身就容易进入CRA的风险观察范围。
很多人默认认为,自己炒股票赚的钱一定属于Capital Gain(资本利得),只需要按50%纳税。但实际上,在CRA的逻辑里,并不是你自己认为是投资,就一定会被认定为资本利得。CRA会综合去看你的交易频率、持有时间、买卖习惯以及整体操作模式。
如果交易行为过于频繁,CRA就有可能认为,你并不是普通投资者,而是在进行一种交易业务(Trading Business)。一旦被认定为Business Income(商业收入),影响会非常大。因为资本利得只有50%计入收入,但商业收入是100%计税,最终税务结果可能完全不同。
第三类问题,也是我们在报税季经常看到的一种情况,就是长期亏损的个体户(Sole Proprietorship)。尤其是在一些高收入客户群体里面,很多人会开一个个体户,然后希望通过个体户的亏损,来降低整体税务。但实际上,这种理解很多时候是错误的。
因为从CRA的角度来看,无论是个体户还是有限公司,本质上都属于一种“以盈利为目的”的经营行为。如果一个生意长期不挣钱,甚至连续几年亏损,而个人本身又有比较高的收入,那么CRA就很容易开始关注:这个生意,到底是真的在经营,还是只是为了达到减税效果。
很多人会觉得:“反正我确实花了这个钱。”“反正我有这个生意。”但税局真正关注的,并不是有没有花钱,而是这些费用是否和生意直接相关。因为税务上能够进行抵减的费用,必须是为了赚取收入而发生的合理商业支出。
而在CRA查税的过程中,你就必须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,让CRA信服:这个生意,确实需要这些费用的支出。其实CRA真正关注的,从来不是你赚多少钱,而是你的收入、费用、资产以及资金流之间,是否能够形成一个合理、完整、前后一致的逻辑。
